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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遇大麻烦 “google”商标或被注销

来源:外资公司注册  时间:2018-03-01 09:18:46

 

  百度是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相对的,谷歌是被外国人公认好用的搜索引擎。

  但最近谷歌麻烦不断~~~~~

  被人告上法庭,要求撤销google这个商标。

  

  有没有人跟小编听到这事的第一反应一样:一脸懵逼!?

  不卖官司,且听小编细细说来。

  这事吧,还得从一个域名说起。

  在1992年,当时有个名叫克里斯的小伙子,他注册了763个域名,将“google”与其他词和短语结合在一起,其中包括“googledonaldtrump.com”。

  感受到威胁的谷歌公司,立马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提起投诉,指控克里斯抢注域名,涉嫌商标侵权。

  谷歌的投诉得到支持,仲裁小组下令取消这些域名。

  

  大终端通过仲裁获得域名的方式比比皆是,一般人就此作罢,但克里斯不是个省油的灯。

  气不过的克里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布谷歌商标无效,因为google是一个通用词汇。

  谷歌在低级法院这次诉讼中栽了跟头。

  裁决结果是谷歌不应再被用作商标,因为“谷歌”这个词已经成为公众使用“搜索互联网”的同义词。

  这还得了?谷歌愤起反击,毕竟如果被判定为通用名称,那么企业就不能使用此商标,对于任何一个公司来说都是灭顶之灾。

  案子一路打到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法院去年裁定,即使“google”含义被认为是搜索互联网,谷歌可以继续享有商标保护权,原因之一是谷歌不仅仅是一家搜索引擎。

  可克里斯不买账,继续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他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材料中称,“对于表达利用任意搜索引擎搜索互联网的行为来说,没有一个词汇比‘google’更合适了。”

  最高法院目前为止还没有受理此案,可能需要个把月的时间来决定。

  

  一些商标太火之后就成了通用词汇,这样的案例其实不少。

  优盘

  北京华旗资讯,于2002年10月18日对朗科拥有的第1509740号“优盘”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经过了漫长的7年等待,商评委经审理于2010年3月15日作出裁定,认定1509704号“优盘”商标为商品通用名称,予以撤销注册。

  热水瓶

  热水瓶(Thermos)原为美国瑟毛斯产品公司的驰名商标,1956至1962年间该公司虽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仍认定Thermos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通用名称,瑟毛斯产品公司不再享有Thermos的商标专用权。

  拉链

  谁能想到拉链曾经是商标。上世纪20年代,拉链(zipper)商标曾为美国固特立公司持有,经社会长期普遍使用后被裁定为“通用名称”,不再是注册商标。

  雪花粉

  内蒙古金穗公司原是“雪花”牌注册商标所有人,但在近十年时间中,大量面粉生产企业生产销售“雪花粉”,而金穗公司的不作为使“雪花粉”客观上已转变为面粉的通用名称,因此丧失了商标的专有权。

  吗啡

  吗啡(heroin)原本是德国制药巨头拜耳股份公司上世纪初在美国注册并使用的商标,但因其名声太大几乎成为麻醉品的代名词,在1919年由美国法院宣布为“通用名称”,丧失商标权。

  阿司匹林

  同样的情况在几年之后再次上演,1921年,德国制药巨头拜耳股份公司的商标阿司匹林(aspirin)被认为是镇痛药的代名词成为通用名称,丧失商标权。(哎,咋不吸取教训呢?)

  (以上事例来源网络)

  商标与通用名称的纠纷案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着相关行业内每一家企业的发展。

  为了避免自己的商标被通用化,企业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

  如果当时“雪花粉”企业能够及时阻止同行滥用“雪花粉”,企业也不会被撤销商标。

  一旦企业察觉到自己的商标可能要被通用化时,应该及时的通过广告和媒体告知大众,提醒他人不要使用,否则就是侵权。

  小编不得不再次提醒:商标是企业的命脉所在,一定要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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